华润企业获央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发稿时间: 2011-09-29 来源: 集团董事办 【 字体: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272个先进单位和327名先进个人通报表彰。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部、华润万家有限公司获得“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策划部助理总经理陈维朝、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张远堂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五普法期间,华润按照国资委要求,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风险防范建设。企业普法机构及工作人员积极组织,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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