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认定“华润”字号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已全国知名

2024-05-27 集团法律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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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润”字号商标维权保护再获新突破,在我方诉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早在被告鑫华润公司成立即1996年11月前,“华润”字号已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影响力,鑫华润公司不得侵害华润集团的在先权利,并依法判令鑫华润公司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带有“华润”文字的企业名称。

这是继2023年我方在上海华润建设案中,获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华润”商标于1999年2月时已构成驰名商标后,取得的又一突破,不但将“华润”品牌知名度之司法认定提前到1996年,也是对“X华润”类侵权主体进行诉讼打击的第一起胜诉案件,为集团后续同类案件维权保护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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